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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在纽约消防站的中国教授

08/15/2011 20:54 发布 类别:攻略游记  |  浏览(2688) 收藏文章

一中国人民大学一位很有名的法学教授,2006年到纽约访学一学期。返国之后,到安徽师范大学做演讲,谈美国社会。他是这样说的:“我在纽约待了五六个月,可以坦率地跟大家讲,一天觉都没睡好。为什么?它的警车、救护车、救火车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叫”。顾某待在纽约的年头,比这位教授长得多。“可以坦率地跟大家讲”,顾某也有过,但那和纽约的警车、救护车与救火车无关。事实上,害死教授的那些车,从来没有打扰过顾某任何一次睡眠。因此,顾某怀疑这位法学教授压根就住在纽约的消防站。不过,即使住在任何一家消防站,想一天24小时听到三车不停地叫,也是正常人办不到的。又因此,顾某判定他一定是罹患有幻听幻视,而且病得不轻。顾某觉得这位教授来纽约的首要任务,实在不应该是访学,而应该是看病。被三车闹得头昏蛋疼的教授,观察到的纽约是什么样的呢?“美国各大城市的公共场所都被最穷的人占领了,白人对他们‘敬’而远之,见了躲着、绕道走”,以及不拉布拉布拉。他最后的结论是:“中国现在的社会矛盾真的不大,跟美国比完全谈不上严重”。他们有眼,却看不见;他们有耳,却听不见;他们口里吐诞妄动言语;他们的心蒙了猪油。说的就是这样睡在纽约消防站的中国教授。到了这种程度,恐怕吃什么药都不好使了,办法只有一个,就是把他的头按在水桶里,好好地呛一呛水。二“完全谈不上严重”,这种丧尽天良的言论都能在理直气壮地说出来,并不能证明中国是这颗星球上言论自由最发达的国家。它只是再三地表明,在缺乏公认价值观的社会,言说已经彻底丧失边界,言说者的良知已经荡然无存而又浑然不觉。最新的例子是最近关于随手拍乞讨儿童的讨论。有人就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,儿童乞讨是不可避免的,应该保障儿童自由乞讨的权利,要尊重他们不愿意接受教育的意愿。并认为父母“利用”孩子进行乞讨,属于道德层面的事,公权力不宜介入。这还是人话吗!在美国,宪法保障人们的言论自由,但是哪些话能说,哪些话绝不能说,宪法并没有列出清单。不过,对于哪些话不能说,哪些字眼不能用,民众心中自有一杆秤。这杆秤的准星,不是法律,而是社会公认的价值观。纽约州去年立法,禁止政府部门在文件中使用“东方人”这个字眼,因为这个字有歧视亚裔含义。顾某的朋友丹尼尔,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。他康奈尔大学毕业,职业是教师。他并不知道纽约州对禁用“东方人”这个字眼立法,但是当我就这个字的含义请教他时,他说:这个字非常负面,不可接受,使用这个字非常愚蠢,会冒犯他人。顾某问:美国人是如何知道这个字的含义变迁,不可接受的呢?丹尼尔说:一般来说,受过教育的、中产阶级都了解或者应当了解这个字,不了解的人是无知的。在美国社会,Solvent Dyes,受过教育的中产阶级占大多数,构成社会的主流。像丹尼尔一样,普通的主流社会民众可能并不了解存在禁用“东方人”的法律。他们之不使用这个字,是他们所受的教育不允许他们去用,使用这个字会让他们脸红心慌,感觉与自己的教育程度不相称。当尊重人,把人当人成为主流社会的共识时,即使没有这一条法律,这个字眼也会成为自由言论的自我禁忌。这就涉及到一点主流价值观和法律的关系。一遇到一些社会公共问题,就有很多对策型评论家呼吁完善相关法律。中国的法律不能说完善,但就已经存在的法律而言,又有多少被当回事呢。中国社会危机重重,但最深刻的危机,在于什么都不信。中国不存在价值观的社会共识。唯一的共识是神码都是浮云。因此,“受过教育的”人什么都敢说。每每看到他们的言论,顾某就想,他们要是没受过教育,没准还会保存一些人之所以为人的人性。教育使他们丧失人性,丧尽天良而浑然不觉,几个铜板就能让他们把灵魂卖给魔鬼。三林肯如果能“理性地看待”当时的社会公正问题,奥巴马现在可能还在种植园拾棉花呢。林肯政府面临的社会问题千头万绪。但就当时的医疗卫生来说,林肯内阁中,林肯的四个儿子只有老大活到成年,林肯的姐姐莎拉死于难产(1828年),当时林肯19岁;林肯的弟弟夭折于婴儿期;林肯的妈妈死时(1818年),林肯只有9岁;林肯的第一位挚爱女友安娜死时(1835年),只有22岁,林肯当时26岁。他的几位内阁部长,也都有和林肯类似的经历。(参见《》)。林肯完全有理由把解决医疗卫生问题当作主要问题来抓,从而回避当时的最大社会不公的毒瘤--奴隶制在南部诸州的合法存在。但林肯内阁是一群视社会不公不义为寇仇的人,他们无法“理性”地看待当时的社会公正问题(其实是社会不公正问题)。他们无法用“历史的、相对的、具体的”来糊弄人,swiss watches for men,来安慰自己的良心,来为特权阶级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辩护。为社会公义,他们不惜一战。依美国当时的国情,林肯内阁如果转换一套逻辑,完全有可能提出以下著名学说:1,稳定压倒一切;2,生存权是首要人-权;3,贫穷不是资本主义,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经济;4,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每十年GDP翻一番;5,不管白猫黑猫,能抓老鼠就是好猫;6,一心一意谋发展,集中精力搞建设;7,理性地看待当前社会公正问题……但林肯及其内阁不这样想问题。他们认为社会公义比吃饭更重要,自由比混饱肚子更重要,尊严比生命更重要,人人平等比个人与集团私利更重要。他们头脑中压根儿就没有这样一套又一套混饱肚子、“弱其志,强其骨”的哲学。林肯说:“如果奴隶制没有错,那就没有什么是错的了”。他们要的是“公平如大水滚滚,公义如江河滔滔”。正像林肯的国务卿苏德的太太弗兰西斯对儿子说的:你的父亲眼见罪恶发生,不会无动于衷,他是能为公义而牺牲自己一切的人。这样“喜爱公义,憎恶罪恶”的团队,渴慕公义如大旱之望云霓,他们如何能“理性”得了。这样的人,是无论如何也整不出“历史的、相对的、具体的”这样一套说辞的,是无论如何也不能“理性”地看待当前社会(不)公正问题的。四为何有的人什么话都说得出口,因为他们都不知公义和廉耻为何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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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网友 匿名网友2024-03-29 05-07-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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